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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所需提供资料(原件):
1、 房屋所有权证 (复印件1份B5或A4纸)
2、 契税证 (复印件2份B5或A4纸)
3、 夫妻双方户口本 (复印件1份B5或A4纸)
4、 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1份B5或A4纸;新版的正反面复印在1张纸上)
5、 结婚证 (复印件1份B5或A4纸)
6、 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单身证明需要提供原件1份)(以上证明均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
买方所须提供材料(原件):
1、 身份证 (复印件1份B5或A4纸;新版的正反面复印在1张纸上)
备 注:
1、 房地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含港、澳、台)的提供《公证书》
2、 被拆迁户购房登记提供《拆迁协议》
3、 一年内买卖提供抵税专用表原件,新契证复印件
4、 验人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 办理贷款请先预留资料:原房证(包括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产权人为丧偶,且所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即用原配偶工龄房改),产权人必须先将其配偶份额部分继承(即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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