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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所需提供资料(原件):
1、 房屋所有权证 (复印件2份)
2、 契税证 (复印件2份)
3、 夫妻双方户口本 (复印件1份)
4、 身份证(夫妻双方) (复印件2份;新版的正反面复印在1张纸上)
5、 结婚证或社区原配夫妻证明(复印件1份)
6、 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要求写清楚是哪一处房产如没有写清楚要求原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做离婚协议公证)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1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以上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
买方所须提供材料(原件):
1、 身份证(复印件3份;新版的正反面复印在1张纸上) 2、户口本
备 注:
1、 房地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含港、澳、台)的提供《公证书》
2、 被拆迁户购房登记提供《拆迁协议》原件
3、 一年内买卖提供相应房地产转让审批书原件及契税证复印件
4、 验人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 办理贷款请先预留资料:原房证(必须有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产权人为丧偶,且所出售房屋为其与配偶生前共有的,过户时,需要其配偶所有合法继承人到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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